2026年8月15日是第4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首日。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为主题的2026年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云南宣传活动,在普洱市思茅区红旗广场正式启幕。来自云南省各州(市)、省直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媒体及广大市民齐聚北回归线上的生态绿洲,共赴一场绿色之约。

活动现场(8月15日摄)。新华网发(缪超 摄)
近年来,云南省锚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四五”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连续多年超过98%,稳居全国前列。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杞麓湖、异龙湖如期脱劣,滇池水质达到1993年以来最好水平。
同时,云南省立足绿色能源优势,壮大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全省绿色能源装机超1.6亿千瓦、居全国第三,新增磷石膏在全国率先实现产消动态平衡。稳步推进碳汇云南行动,出台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在全国前列。2025年全省旅居人数达551.24万、同比增长41.4%,“旅居云南”热度持续攀升,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成效显著。
此外,云南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40余项举措,搭建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颁布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20余部地方性法规,全面构建形成了高原湖泊“9+1”法规体系,生态文明法治体系日趋完善。

公开开庭审理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现场(8月14日摄)。新华网发(刘起 摄)
作为本次宣传活动的议程之一,8月14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将庭审送入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群众可感可及的方式,向公众展示了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