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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16 11:48:28
来源:新华网

云南一缓刑人员勇救落水女孩 检察院督促司法局成功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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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昆明7月16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获悉,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见义勇为救出一名落水女孩,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司法部门对徐某某进行了减刑。

  云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杨志刚介绍,徐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缓刑考验期间,徐某某依法接受社区矫正。2024年8月9日,徐某某与他人在南华县两旗海湿地公园湖边听到有人呼救,他快速起身看到十多米外有个小女孩落水后,毫不犹豫跳入湖中救出孩子。事后,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得到相关部门确认。

  同月,南华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发现徐某某见义勇为,认为其构成重大立功,符合减刑条件,随即与南华县司法局就报请减刑工作进行沟通。至2025年3月南华县司法局仍未对徐某某启动提请减刑程序,南华县检察院向南华县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启动对徐某某提请减刑程序。最终,徐某某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四个月。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国介绍,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898件,其中对“减假暂”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72件。(完)

【纠错】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