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黑海湖畔的红冠野花楸树如火绽放,吸引众多游客前来探访,这棵“雪山火焰”并非孤例。在迪庆,1128株古树名木散落于雪山、圣湖、村寨间,不仅是当地群众“敬畏自然”的文化符号,更承载着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绿色基因”。
破题: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之问
迪庆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青藏高原东南缘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古树名木保护是重要的地方生态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古树名木及其生境面临保护压力。而实践中,地方立法存在“重制定、轻实施”“重文本、轻实效”的痛点。如何用法治为绿色“活化石”筑起长效屏障?迪庆州人大常委会的探索,给出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的“法治答案”。
立法:筑牢古树名木法治“防护网”
通过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既划定禁止破坏的红线,又铺设抢救复壮的绿道。立法过程中,迪庆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过反复论证、精细打磨,《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评估:开展立法“法治体检”
《条例》实施四年多来,保护机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需要修改完善?迪庆州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回头看”。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成立评估工作组,从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四个维度评估文本质量,从实施保障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检验实践成效。
“立法后评估,不仅是对条例实施效果的‘验收’,实际上这也是对《条例》的一次深入宣传。”迪庆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和志才表示。在五个多月的评估期间,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条例》进行全面诊断,形成了高质量的立法后评估报告。
成效:法治护航古树“老有所依”
评估显示,《条例》创新制定的分级管护、损失评估、古树群保护,紧密结合迪庆州“高原生态”“多民族文化”特点,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
《条例》实施四年多来,迪庆州完成1128株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立“电子身份证”,挂上“保护铭牌”。通过实行保护管理责任制、常态化网格巡护、“一树一策”抢救复壮等措施,让古树“老有所依”。同时,多部门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未发现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的重大违法行为。
迪庆州还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化途径,依托独特的古树群落和优美的自然风光,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和研学旅游,让古树成为“绿色富民资源”。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启别村依托古树群、古村落发展乡村旅游,将闲置的农舍升级为精品民宿集群,带动500余名村民就业,实现年旅游收入超800万元。“这些古树现在成了我们的‘摇钱树’。”启别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古玉海说。
“《条例》规定将8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古树后续资源参照三级保护,为未来古树资源储备提供制度保障,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迪庆州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和润云说。
转化: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
评估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其核心目的是推动地方立法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跨越,让法规真正“落地生根、惠及民生”。
评估工作组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还需加强技术支撑。”参与评估的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与科学技术科科长彭晓艳说。“针对古树救护能力和资金保障上的短板,我们将推动政府从‘人、财、物’三方面系统化解决问题。”和志才表示。
立法后评估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量体裁衣”,不仅检验了条例的实施效果,更为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积累了宝贵的迪庆经验。下一步,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运用评估成果,不断提升立法质量,用更坚实的法治力量守护好迪庆的绿水青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