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守护美丽滇池 筑牢生态屏障
7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河道、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星海湿地、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等地,了解滇池入湖河道治理及美丽河湖建设、湿地建设、“十年禁渔”及生态保护核心区执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召开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省、市政府高位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压紧压实条例规定的职能职责,加强流域空间管控,有序推进保护治理项目和措施,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持续加强监管执法,滇池污染指标下降明显,水体透明度上升,全湖水质总体呈稳中向好趋势,“大生态大湿地大景区”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流域鱼类、植物种类、鸟类等明显增加,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治理过程中,云南省划定滇池“两线三区”,设置界桩309根,分类处置、动态监管滇池“4个事项清单”314项,累计拆除建(构)筑物112万平方米,环湖路一侧减少建设用地1150公顷,贯通环滇池生态绿道108公里,滇池沿岸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每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6亿元支持滇池保护治理工作,2024年以来,已累计下达滇池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11.94亿元,有力推动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实施。坚持“大水保”理念,建成58个湖滨湿地,新增绿地面积192万平方米,恢复环湖生态带6.3万亩,环滇湿地成为接待游客和市民休闲的重要旅行地。建设大湾龙潭、响水闸滇池土著鱼栖息地,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滇池鱼类从23种增加至26种。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滇池流域植物物种从“十三五”初期的232种增加至303种。设立鸟类保育区总面积1.14万亩,鸟类从89种增加至175种,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2024年以来,滇池流域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6044人次,围绕船舶防污染、核心区保护、“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6次、巡查检查568次,查处核心区违建、偷捕渔业资源等各类案件33件。
执法检查组认为,在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滇池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流域水资源短缺矛盾突出、截污治污体系不够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需持续推进、执法监管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配套制度还需不断健全完善等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湖泊革命”攻坚战的有关精神,把条例贯彻实施、依法推动滇池保护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条例宣传执行;补齐截污治污短板,完善截污治污体系;坚持系统治理,持续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修复;优化空间布局,持续推动流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形成制度合力;加强科学研究,为科学治湖提供科技支撑。(记者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