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全力做好“四万三进”、助企纾困。保山市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24711户,较2022年底净增6415户,同比增长19.13%,增速2.94%。
把握“一个重点” 精准落实相关政策
以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重点,保山市大力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和“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活动,深入一线做好群众工作。自开展活动以来,保山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5笔、2206万元,带动就业498人;收到投诉举报和咨询68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2.62万元。
力促“两个规范”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山市规范用水、用电、用气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帮扶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降本减负;规范企业合法诉求办理机制,利用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尽力消除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为稳住市场主体提供强力支撑。今年以来,保山市为企业减负487.16万元,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02件,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1.5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1.15万元。
做好“三个服务” 优化提升服务质量
保山市创新工作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持续优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一对一精准服务等方式,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共开展预约服务100余次,上门服务120余次,一对一精准服务50余次;办理“个转企”50户,“四上企业”857户,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0件。
健全“四项机制” 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保山市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2件;健全涉企投诉先行筛查机制,对于涉企的恶意投诉、职业投诉等,先筛查再受理,为企业营造宽松、良好的经营环境;健全“有事必服务、无事不打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市场主体,推行“提醒式”执法,引导其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