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15日消息 祥云人陈以新、白韩夫妇趁防治“非典”期间,以诈骗手段,销售所谓药物口罩,近日被弥渡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以新、白韩夫妇趁防治“非典”期间,从下关以1元的单价购进一批“保健口罩”后,到弥渡医
药公司三门市部向沈兴华药店推销,并留下样品和联系电话。5月18日中午,陈以新、白韩又指使白某、梁某二人携带5万元人民币,到沈兴华药店以假买为手段,引诱沈兴华夫妇到祥云县陈以新的“康复大药店”购买“保健牌”口罩9390个,沈兴华夫妇付款人民币22865元,另1万元以一辆昌河车作了抵押。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此仅以一般普通诈骗案查处。弥渡县检察院知道情况后,敏锐地意识到,此案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典”时期的司法解释,从重、从快查处。于是,检察院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很快补充了有关材料,将此案报送检察院批捕。受案后,弥渡县检察院仅用两天时间就办结了此案。(刘德安 罗慧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