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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10日消息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上了解到,云南省教育、人事、劳动等11个部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都能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
据了解,各地州工商、税务、公安、司法、金融等部门录用人员时将优
先考录用高校毕业生;卫生、农技、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要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今年,云南省将选派300多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学校和村委会工作;凡是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将优先推荐、录取,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先录用。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创业,毕业生自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以免交登记证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地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信息咨询的服务。对于毕业生关心的劳动合同、户口关系、人事档案等问题,相关部门将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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