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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印发《过氧乙酸使用安全常识》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3-05-19 )

    新华网云南频道5月19日消息  非典消毒剂过氧乙酸有何危险性?如不慎发生意外该如何处置?16日,昆明市防火委员会特印制了10万份《预防非典消毒药剂——过氧乙酸使用安全常识》宣传单,报送昆明市防治非典工作指挥部,同时向医疗、预防、环境整治、交通、市场监管、流动人口管理、外联、企业、学校等部门发放。

    由于缺乏对过氧乙酸在使用过程中危险性的了解,近期全国已相继发生过氧乙酸爆裂泄漏酿成灼伤人和火灾事故。11日,昆明市西山区雄立洗消剂厂爆炸起火,造成生产厂房和仓库全部被毁,当场死亡5人。据悉,过氧乙酸易溶于水,它对人的眼睛、皮肤及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使用不当会引起皮肤灼伤、火灾和爆炸。消防部门提醒:过氧乙酸的放置必须远离火种及热源;防止容器泄漏,对使用过的容器、喷洒器具应妥善处理;不要在浓度过高的过氧乙酸环境中停留;不得与酸类易燃物、自燃物、还原剂、氨碱等混存;严禁携带过氧乙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当意外发生时,可按下列方法处置:过氧乙酸中毒,迅速将受害者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以保持呼吸通畅。如呼吸困难,可立即就医输氧;皮肤灼伤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就医;如眼睛接触,翻开眼皮用流动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就医;发生泄漏应隔离泄漏污染源,切断附近火源、电源;如果不慎发生火灾,应使用雾化水、二氧化碳、泡沫、沙等进行有效灭火,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夭姚波 钱新元 曹红杰)

(稿件来源: 春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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