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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为“防非”物质进口免税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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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3-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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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5月14日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发出的关于办理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物质免征进口税收有关通知,昆明海关日前出台具体措施。
海关总署日前发出的防治非典物质免征进口税收通知:一是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赠进口的
物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人持凭捐赠的有关证明,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免税征收手续;二是对用于防治非典的药品、防护用品、诊断设备、治疗和监护设备,按照有关规定,由卫生部、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妇女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各省市自治区政府负责接收,进口人持凭其有关证明,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免税手续;三是对直接用于防治非典的救护车、防疫车、消毒车,在非典疫情结束前,由上述指定单位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审批后办理免税手续。
5月9日,昆明海关接到海关总署通知后,立即与省防治非典指挥部共同研究了具体落实措施及办事程序,确定云南省进口的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的物质,统一由省防治非典指挥部出具证明,到昆明海关监管处办理免税手续。为保证捐赠物质快速通关,昆明海关要求所属海关及办事处要注意与当地防治非典指挥部联系,为进口该类物质开辟绿色通道。(成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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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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