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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421”模式首度公开 促旅行社景区双赢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7-03-23 ) 来源:春城晚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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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林风景名胜区为何长盛不衰?两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域去年为何能创造2.6亿元的门票收入?昨日,在石林风景名胜区2007年诚信合作旅游营销大会上,记者了解到,石林景区除了应用一系列营销手段外,其近年来与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联手打造的“421”模式也功不可没。

  何为石林“421”模式

    据出席大会的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负责人介绍,所谓的“421”模式就是将石林景区的每张门票提取7元营销费,这7元按“421”比例分时段分配,即“421”中的4元按半年一结算直接分配给旅行社的业务部门或者做团人,2元作为旅行社的风险保障金,在年底对已经结清石林门票款和没有违反双方约定的石林门票管理办法的旅行社,与石林景区对清账后,返给各旅行社,“421”中最后1元留在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用作必要的管理费用和公共费用。

    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负责人说,景区在门票上给旅行社一些优惠,其目的是鼓励旅行社更多地营销景区,同时也是旅行社获取利润的一个渠道。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把“421”模式中分到的1元钱,逐步积淀形成旅行社联合整体营销昆明、营销石林的资金,形成解决旅游团队遭受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先行垫付款和商业保险赔付后不足部分的垫付款。

  “421”模式又有新变化

    据石林旅游局局长李正平介绍,去年石林景区共接待了240万人次,其中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所属的各旅行社就带来了163万余人次的客源,占了约7成。

    今年与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签署的新诚信合作协议,将在去年基础上有小调整,其中最明显的是把“421”分配比例调整成了“4:2.5:0.5”。为鼓励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所属的旅行社多带团到景区,石林景区方面表示,一年度累计人数达150万人次,还将支付给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90万元宣传营销费。在此基础上每超过5万人次,再追加宣传营销费8万元。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柳文炜表示,这样的诚信合作会应该每年都开一次,下次争取把旅游产业链上的餐饮、交通、传媒等相关行业都吸纳进来,共同为做强做大云南旅游贡献力量。

  部分景区效仿“421”

    昆明旅游联合营销协会负责人介绍,他们已和大理、丽江、中甸的部分景区签署了类似的协议,对于加大那些景区的宣传营销也起到了相当大的效果。至于具体的返利提成及细节操作,这位负责人未向记者透露。(记者 黄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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