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意识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和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意识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文化源泉和精神动力。无论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是人与人的团结和睦,乃至人自身的心理和谐,都离不开和谐意识的支撑。没有和谐意识,就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推动和谐云南建设,不仅内在地需要而且必将催生出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意识。机关党员、干部在推动和谐云南建设方面走在前列,就是要培育和谐意识,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构建和谐云南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实现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和谐云南的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
一,增强和谐意识是促进云南科学发展的需要。云南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和谐意识强调人类、社会、自然的共生与和谐,包含着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理念,蕴涵着科学发展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增强和谐意识,有助于帮助我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正确处理云南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文明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增强和谐意识是促进民族关系的需要。云南省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有25个少数民族。由于历史发展、民族习俗、宗教信仰、多元文化、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个体背景的不同,各民族之间,乃至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和矛盾。建立和睦的民族关系,既需要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健全的法律调解机制,更需要和谐意识的引领。增强和谐意识,在多民族的边疆地区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就能够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认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新方法,引导兄弟民族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三,增强和谐意识是促进机关良好人际关系氛围的需要。和谐始于内心。良好的心态、健全的人格,是人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现代社会,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加剧,人们的精神压力也随之加大,这既能够激发人们奋发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也容易产生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的心态。党政机关在社会层面和社会基层中起着表率的作用。如果机关人际关系不和谐,就会对社会风气产生消极作用。和谐意识强调人的自身修养、自我完善。塑造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意志品质,是实现人的心理健康、心理和谐的文化源泉。通过和谐意识的熏陶和哺育,必将提高人的境界、情趣、品位,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云南起好带头和表率作用。
增强和谐意识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紧迫的现实课题。必须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云南省情这一最大实际,科学把握和谐云南建设的特点,以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为根本,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持续不断地加以推进,努力使机关在推动和谐云南建设实践中走在时代前列。
首先,增强和谐意识,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理想信念是和谐意识的核心和支柱。共同的理想和信念,是推进和谐云南建设的思想基础。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就不可能把人民凝聚在一起,也就不可能达到社会和谐。所以,增强和谐意识,就要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引导全省各族人民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理解,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同心协力,为推进和谐云南建设奋斗。
其次,增强和谐意识,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人们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增强机关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共识,团结不同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共同前进。
第三,增强和谐意识,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省直机关作为省委、省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工作机构,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努力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我国正处在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热点和突发事件对社会心理、群众情绪有着重要影响。要紧紧围绕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针对人们的思想疑虑,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充分反映党和政府的政治主张,引导社会舆论沿着理智、建设性的轨道发展。
第四,增强和谐意识,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营造团结协作、和睦相处的机关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大力传导八个良好风气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要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在全机关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良好氛围和人际关系。
第五,增强和谐意识,要始终坚持和谐的价值取向。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用"和谐"的思想观念、思想方法来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力求解决矛盾而不是扩大矛盾。鼓励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思想行为,不断增强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各种法律的、制度的、道德的规范体系,努力使全社会呈现一种既充满活力,又团结和谐的局面,使和谐云南建设的各项事业都能够又好又快地发展。(吴家骥)(作者系云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