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需要做好如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产品和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启动以来,相关各方在消除产品及要素流动壁垒、推动统一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应该看到,由于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尚未完全理/顷、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户籍制度尚不尽合理等方面的原因,区域内产品及要素的流动还不够畅通。今后,要通过财政体制的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其他相关制度的改革,彻底消除产品及要素流动的壁垒,统一产品市场,促进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现要素空间配置的优化。
需要强调的是,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任何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都必须是开放的、非排他的。泛珠江三角区域也不例外,它的合作与发展必须放到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加以思考,其市场一体化进程必须与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总体布局结合起来。
第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划分泛珠三角区域各类主体功能区,为泛珠三角区域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创造前提。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泛珠三角区域覆盖20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国土。在这里,有平原也有高山,有江河也有湖泊,有高度发达的地区也有尚待开发的地区。不同的地区应具有不同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选择。建议有关各方,根据中央的要求,抓紧研究泛珠三角区域各地区的功能定位及其产业发展方向。在多数情况下,这种功能的空间划分都发生在一个省区的内部。但是,各类区域不一定是以省为单元的,也可以跨行政区划分。事实上,完全以省为单元进行开发类型划分难以做到科学合理。
第三,在明确各地区主体功能的同时,推动泛珠三角区域产业分工的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各地区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地区要素禀赋存在显著差异。它们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结构互补性。
近年来,在中央及有关各方的推动下,泛珠三角区域产业分工日趋合理化。但是,泛珠三角区域在产业分工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内地9省区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方面存在重复引进、低层次引进的现象,导致了在某些产业领域的“同构化”和“低附加值化”,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环境,也不利于整个区域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这迫切需要有关各方在产业发展方面加强协调与合作。
第四,在遵循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和技术、人才合作。包括:共同出资,采用先进技术,开发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开采效率;共同制定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规划,建立上下游生态建设利益补偿机制,促进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在一些通用技术领域,或选择若干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产业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以共同抢占产业发展的技术制高点,等。应该看到,区域内的合作和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发达地区获得新的增长点,并且带动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促进地区之间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崭新课题,不仅要在理论层面上进行探讨,而且要在实践层面上进行摸索。我们非常愿意与各方人士一道,探讨如何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内各地区的良性互动,为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