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打算海关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以积极推进具体合作项目为重点,以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蠃为目标,扎实推进2006年区域海关合作的各项工作。
(一)研究制定区域海关合作战略规划。
国家“十一五”《规划》对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提出了明确要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也已正式公布。海关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区域海关合作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不断完善区域海关协调机制,研究制订相应的战略规划。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是简化区域海关铁路转关手续,推进海铁联运改革。年内 继续实施深圳、广州(黄埔)、湛江、厦门与内陆省区铁路快速转关模式,为内陆省区的外贸出口货物建立便捷的出海通道。
二是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手段,启动电子申报、核销制度改革,实行加工贸易监管“流程再造”;支持9省区政府做好保税物流中心的报批工作,实现区域内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完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监管模式、水运中转监管模式。推行归类通关查询辅助系统。在统一泛珠区域内地海关对诚信企业的方便措施、实现海关统计数据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密切内地与港澳三地海关合作。
2005年,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共进口港澳CEPA商品2.5亿美元,减免关税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倍和1.4倍。9省区。对香港进出口贸易额为957.5亿美元,占全国对港贸易的70%;经香港转口的贸易发展也保持较快增长,转口货物2119.2亿美元,占9省区进出口总额的41.2%。在加强与香港、澳门海关的合作,推进贸易及通关便利化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深化跨境快速通关模式改革,建立泛珠区域内地与港澳公路运输的联运业务和快捷通道。在深圳新口岸推出新型快捷通关和行政互助模式,在深圳皇岗与华南国际物流中心之间试点运行绿色通道。整合已实施的粤澳过境、“卡车航班”等跨境通关合作项目,研讨粤澳海关统一通关单证的可行性。
二是支持珠澳跨境工业区建设,创新跨境监管模式。
三是加强内地和港澳海关的执法合作和行政互助,探讨建立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及简化申报模式的可行性,营造更为严密、高效的通关环境。
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是海关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海关将以本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的成功举办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区域海关合作,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