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7日电(记者张强 张小俊 李倩)海关总署副署长、广东分署主任刘文杰6日在"泛珠三角区域行政首长与东盟商务级官员对话"中指出,泛珠各省区与东盟各国应加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开创中国与东盟海关合作的新局面。
刘文杰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在2003年正式启动了双边海关合作。海关总署已先后三次参加了东盟-中国海关署长非正式会议,六次参加了海关专家委员会磋商会议。双方确定了七个优先合作优势,中方为东盟举办了三期海关业务培训班,这些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
同时,泛珠区域内地9省区海关,在通关便利化、信息通报、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与港澳海关和东盟海关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和降低贸易成本。2005年,内地泛珠区域9省区与东盟贸易达462.4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4%。其中,进口中国-东盟优惠协定项下受惠商品货值5.16亿美元,税款优惠额4.86亿元,分别与同期全国总量的38%和49%。今年第一季度,9省区与东盟贸易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东盟海关的合作,推动"9+2"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和相互开放,近期中国海关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中国-东盟海关现有的署级和专家级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别是发挥专家委员会在制定和协调海关事务合作方面的立场。
二是推进和落实业已确定的优先合作领域,包括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海关估价、简化海关手续、海关自动化、货物归类等;加强海关执法合作,特别是信息和情报交流;为了配合自由贸易区的建设,积极探讨统一商品归类和报关单的可行性。
三是推动构筑海关合作的法律框架。经过我方建议,双方专家已经着手草拟中国-东盟海关的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为深化合作奠定法律基础。
四是继续推动中国-东盟海关开展双边或多边的各层级的业务技术培训和专家探讨。
刘文杰表示,我们将以本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对话会的成功举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达成的各项合作共识,进一步加强与港澳海关和东盟海关的合作与交流,务实推动"9+2"与东盟的各项经贸合作关系,为中国-东盟经济的共同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