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简介
泛珠三角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9+2),占全国面积的1/5、人口l/3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3(不含港澳)。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有利于进一步落实CEPA,保持港澳繁荣稳定;有利于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实现东、中、西部经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有利于“9+2”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亚洲的合作发展。去年以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构想引起了有关各方、各界的普遍关注,达成了共识,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9+2”政府领导在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推进区域合作的宗旨、原则、领域和机制,并确定了区域合作发展论坛和经贸洽谈会两个合作平台。以“合作发展 共创未来”为主旨,强化合作关系,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加大合作力度,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目标。
由“9+2”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于2004年7月14日至17日在广州召开,洽谈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作为指导单位。本届洽谈会由“9+2”政府各组织一个经贸代表团参展参会,广东省作为东道主,另组织了25个分团参加,预计到会人数约达10000人;展场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共约1100个展位。洽谈会期间,将有铁路、旅游、环保、外经贸等专项合作协议及一批产业、贸易合作项目协议签署,并在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开展合作洽谈。洽谈会期间安排了制造业及工业园、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高科技、交通能源与城市建设、商贸流通及服务业、产权股权转让等8场专场推介会。
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每年举办一次,按照“共同主办,轮流承办”的原则由“9+2”政府轮流承办。在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9+2”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必将取得圆满成功,必将为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