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评委团、组委会各部门、各位参赛选手:
首届中国云南26个民族之花选拔赛是以宣传民族文化特色、推广民族文化为主的专业性较强的一次活动,与其它赛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各民族的参赛选手在经历了长达半年时间的准备和比赛中,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决赛实属不易,按照国际惯例和结合本次大赛的要求以及出于对各民族选手的爱护为前提,现将相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进入本次大赛决赛的选手,在本届大赛活动未结束时,一律不得参加大赛以外的各类赛事活动。
二、 凡参加本次大赛的选手所肩负和承载的任务非常重,请各位选手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下阶段的比赛和做好本民族文化宣传工作的准备。
三、 凡在整个活动期间,违反本通知精神的选手,组委会将以口头和书面警告的形式劝其退出“民族之花”选拔赛活动;如不听劝阻者,组委会将取消其与大赛有关的所有资格,同时,排名在其后的选手将自动替补该选手荣誉。
四、 本通知将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同时,组委会律师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参赛选手。
五、 若在本通知公告之时,有正在参加其它活动的选手,组委会不追究责任,但选手接到通知后必须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待组委会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若即将参加其它赛事而又没有进入比赛阶段的选手,绝对不得参加。
六、 本通知从公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首届中国云南26个民族之花小姐选拔赛组织委员会
200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