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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水电开发
应开发与环保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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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3-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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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以来,云南省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规划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做到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10月14——19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到怒江流域拟建水电项目主要坝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市和腾冲县部分环境敏感区域进行了实地生态考察。并于10月20——
21日在昆明主持召开了“怒江流域水电开发与生态问题专家座谈会”,云南省政府徐荣凯省长、李新华、吴晓青两位副省长、云南省环保局、计委、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三江并流”保护办、怒江州委、州政府、华电云南公司、新华社云南分社、中国环境报云南记者站等20多家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108人参会,其中各方面的专家24名。专家和代表在观看了题为《来自怒江大峡谷的报告》录像后,听取了北京勘测设计院关于《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汇报和昆明水电院关于《六库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情况介绍。与会专家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就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设性建议。
云南省怒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据有关资料记载和近年来专家考证:目前,怒江流域有陆生植物6000多种,包括高黎贡山的特有种434种。基本分布在1700米以下的特有种134种;仅出现在海拔1700米以下的特有种66种,其中39种分布在远离怒江河谷的独龙江及片马的高黎贡山西坡,不受高黎贡山中下游水电开发影响;12种见于高黎贡山的东坡(与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有关)和西坡,即使东坡这些物种灭绝,西坡还有居群存活;已颁布的重点保护种类,凡分布到高黎贡山的均不限于高黎贡山,更不限于海拔1600米以下的高黎贡山地段,在高黎贡山以外的云南省其它地区和云南省外其它省区也有分布。
怒江中下游2000米以下无自然保护区,许多低海拔植被已保存无几,凡海拔2000米以下河谷和山坡原始植被多为耕地和次生灌丛、草皮替代,一些河谷残存有原始植被,这些植被一旦被破坏仍有良好的自然恢复能力,与会专家认为,水电开发不存在对当地原生植被的严重影响,无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怒江两岸有兽类154种、鸟类419种,两栖类21种、爬行类56种、昆虫1690种,这些种属绝大部分分布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了有效保护,怒江河谷水电开发不会直接对陆生动物物种的生存造成影响;根据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的野外调查及馆藏的标本及资料记载:怒江共有鱼七类48种,分别隶属于5目、8科、32属。在怒江流域,鱼类区类主要由鲤形目和鲇形目组成,分别占64、6%和27、1%,与云南其它5大水系相比较,怒江水系的鱼类种类是最少的。规划河段无国家重点保护鱼类。怒江只有4种鱼类被列入《中国频危动物红皮书》中,它们分别是角鱼、缺须盆辰鱼、裸腹叶须鱼和长须黑
鱼。其中裸腹叶须鱼仅分布于西藏那曲、邦达以上的怒江上游河段,不受中下游水电开发的影响;其余两种在怒江中下游河段有分布,但其生殖、生长则主要在支流的环境中,水电开发对它们影响不大。
“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位于滇西北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流域内,分为高黎贡山、白马——梅里雪山、红山、拉帕海、哈巴雪山、老窝山、老君山和云岭8个片区。其核心区在海拔2500米以上,缓冲区2000米以上,怒江流域涉及高黎贡山和白马——梅里雪山2个片区。在划定“三江并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区域范围时,已采取“区域划出、高程控制、充分协调”的具体措施,为“三江并流”区域的开发建设(包括怒江的水电开发)留出了必要的空间,同时,在怒江水电开发中充分考虑到了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遣产地的保护,确定怒江水电开发规划在云南省最高高程为1570米,因此,怒江水电开发主体工程不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遣产地范围内。
怒江流域有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并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怒江片区有马景区、月亮山景区和贡山景区。据初步分析,规划梯级水库蓄水对高黎贡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没有直接影响,大雪山自然保护区距离怒江干流约50公里,规划电站建设对其无影响;规划梯级电站中马吉梯级对贡山景区的青纳桶峡谷、石门关、怒江第一湾3个景点有一定影响,总体怒江水电开发对激流险滩景观有影响,但对景区内其它景点均不受影响。
怒江州全州总面积14703平方公里,总人口49.2万。建州近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和云南省各方面的扶持下,怒江州委、州政府带领全州各族人民,与贫困、落后和恶劣的生存环境展开了长期艰苦的抗争,基本解决了20多万群众的温饱问题,实现了社会形态的历史跨越和经济的长足发展。
但是怒江州至今仍是云南乃至全国最贫困、最落后的地区之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可概括为“五位一体”――集边疆、山区、民族、宗教、贫困为一体的民族自治州。“十个之最”――山最高、谷最深、坡最陡、地最少、边境线最长、少数民族最多、社会发育程度最低、信教群众最多、劳动者素质最低、贫困程度最深的民族自治州。怒江在生存和发展问题上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生存环境恶劣;社会发育层次低下;少数民族比重高;基础设施落后;国家投入少;生产力水平低;自我发展能力弱;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
与会专家认为,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在怒江流域的各族人民生活贫困,生存环境极其恶劣,解决怒江人民生存和发展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怒江是一条国际河流,水能资源、环境资源、生态资源、景观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都十分丰富,协调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怒江人民在其生境的很大一部分地区被确定为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后,无论是否开发水电,国家都应对这一特殊地区制定专项政策,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目前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关于《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情况简介》中的一些结论,尚需用可持续发展观点提出论据。
云南省副省长李新华在座谈会上说,怒江不是一条完整的河流,下游是缅甸的萨尔温江,怒江也不是一条原生态的河流,河流个性化鲜明,和其它河流没有可比性。怒江水电开发是怒江最好的扶贫手段,是当地脱贫致富的突破口,是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实现小康目标的必由之路。但在开发中要坚持保护优先,以开发促保护,保护与开发并重,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在开发的前提下站在环保的角度对规划进行调整,对局部河段进行保护;要充分听取和尊重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认真研究,使开发规划更科学、更合理,做到开发和保护协调发展。
打造怒江流域水电开发与环保的立体建设模式
云南省是全国水能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可开发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其中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占全省可开发水电资源的92%以上。“三江”水电开发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在我国能源的“西电东输”总体布局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专家预测:怒江中下游河段规划梯级电站全部建成投产后,每年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在300亿元以上,带动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更为可观。除直接经济效益外,水电开发将以发电为主,还带来灌溉、供水、防洪、旅游等综合效益。怒江下游耕地资源丰富,经济作物种植条件优越,但气候炎热干旱,石头寨、赛格梯级建成后,可使潞江坝的农田实现自流和提水灌溉。
结合怒江高程生态差异明显的实际,怒江州委、州政府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计划建立“怒江开发与保护立体建设模式”。即“山顶封和禁、半山移和退、河谷建和育”三大区建设,
山顶封和禁:海拔2500米以上山顶生态相对完好区,以“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采取封山保护的最严厉措施,禁止一切牧、耕、伐等活动,严格保护原始自然生态景观。
半山移和退:海拔2000至2500米生态脆弱区和水库淹没线至2000米生态恶化区,以国家易地安置扶贫和退耕还林为重点,采取移民和退耕的措施,集中治理水土流失及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缓解人地矛盾;同时辅之以封山育林和生态林、经济林建设等措施,宜山则林、宜草则草,着力恢复生态;大力发展林果业,并根据生态载蓄能力适当发展畜牧业;以龙头企业为载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河谷建和育:1570米以下河谷开发区,以怒江水电开发为重点,建设国家水电基地,培育水电支柱产业,着力构建基础平台,从根本上解决发展问题,有力支撑半山和山顶两大区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为认真落实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10月31日,云南省环保局召开了环保业务部门和新间媒体参加的专门会议。局长李现武在会上强调,怒江水电开发要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永远牢记发展是执政为民的第一要务。怒江地处边疆,生产力水平低,是全省乃至全国最为贫困的地区,解放后50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区位、生存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怒江州仅发展农业,是不可能和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怒江的水能储量是“钻石”级“富矿”,如不开发,白白地流到了印度洋,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开发水电,建成水库,水蒸发后增加空气湿度,能有利于植被生长,同时水电开发后可以减少火电的建设,不仅节省了资源,从环保的角度水电还可以避免粉尘烟雾、二氧化硫等排放物的污染。但在开发时一定要把环境保护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充分尊重专家学者的意见,尊重科学,要充分考虑到开发对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生物多样性、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影响,要切实搞好调研,统筹规划,分析利弊,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专门的评估。在规划上真正体现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民主决策,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十六”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准、要求,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生态建设由贫困状态下的消极保护向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可持续发展转变。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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