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和平年代,谁是英雄?见义勇为者当之无愧。近几年,在我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侵害的危急关头,大义凛然、挺身而出,用汗水、鲜血乃至生命捍卫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尊严,谱写出一曲曲壮丽的生命赞歌。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公益事业。大力弘扬这种见义勇为精神,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构建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相适应的道德规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见义勇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方法,是群防群治的一种表现形式。作为一个公民,我们不但要有一种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侠义心肠,更要有一种“见恶必除,见危必救”的英雄行为,只有让我们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行列之中,才能使见义勇为英雄不再孤单,才能凝聚成一种真情和浩然正气,才能让正在受到人为或自然威胁的生命得到拯救,才能让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的真心呼唤,也是各级综治组织和见义勇为组织的职责所在。在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们更要好好地去珍惜英雄,爱护英雄。要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见义勇为基金的募集去夯实见义勇为工作基础,切实帮助见义勇为英雄解决实际困难,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氛围,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时代呼唤英雄,社会需要英雄,只有你、我、他的积极参与,只有你们、我们、他们的热情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才能有所发展,社会才能持续稳定,人们生活才能美满幸福。
(王关明:中共湖南省临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来源:《信息导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