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5年,雍笈牙国王(贡版王朝的建立者),在征服大衮以后才取得了军事的占领。当时,大衮只不过是个小乡镇。国王意识到该城的战略意义,因此,他将该城改名为仰光,字面意思即为停止争端。此后,仰光这一名字就一直保留了近一个世纪,并成为缅甸的首都,并以其名仰光闻名于世。
气候
缅甸位于热带地区,仰光的土壤是肥沃的冲积土壤。一年被划分为三个季节即暑季,雨季,凉季。暑季气温通常在33摄氏度。城市每年降雨量丰富。在仰光,从10月至2月,是最怡人的时节,在尉蓝的天空下,鲜花绽放,天气凉爽,轻风拂面。
人口
547万。
面积和城镇
300平方英里,下有33个镇。
仰光城市发展委员会
仰光是国家行政和经济中心,商业兴旺,商务活动从三角洲的稻米之乡向外辐射。随着对外开放的新的经济政策的制定,在最近几年来,仰光已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私营企业的贸易也在扩大。
为了成功实现城市的复兴目标,城市机构不得不重组结构和下放权力。1985年3月国家法令秩序委员会,一个更独立的机构取代了现有的仰光城市发展委员会。然而,仰光城市发展委员会又被设在作为监察机关的内务部之下。由于它制定的计划和目标必须经上面各梯型式的机构认可,才能实施,这无疑阻碍了该机构的工作进程,导致工作延期。
委员会缺乏独立决策自由,因此项目的实施也被延缓。这一症结被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现在是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所注意,因此1990年5月出台的第11/90号法令赋予了仰光城市发展委员会与其发展目标相当的权力。
委员会的目标是把仰光建成一个国际化大城市。在仰光市政范围内,委员会被授予划分和重新划分区域的权力;由独立使用委员会资金开展工作的权力;制定、修改税法,征税和收税及结合发展要求制定税率的权力;可使用因出租房产、土地或其它发展方式而获得的外汇收入的权力。这个法令规定允许仰光城市发展委员会重组成为一个独立机构。按照7/90条款规定,委员会升级为部级,委员会主席(市长)为部长并任命一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