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3月23日电(记者 陈鹏)最近,无锡市教育局出台《2006年全市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教师不得与异性学生在僻静场所单独谈话"的规定引起轩然大波,被公众舆论认为是"无厘头"的矫枉过正。但类似规定也暴露了教师职业的尴尬现实,它呼唤构建更具现实意义与创新精神的评价机制。
"无厘头"是我们对此禁令的最初感受,比如教师如果是同性恋怎么办?什么场合才是僻静场所?女教师怎么办?如果无锡非得较真,干嘛不将全市学校更改为男校女校?再细究下去,恐怕非得效仿鲁迅先生头戴防毒面具的做法了。
问题在于无锡教育局为什么非要把师德置于缺少公信力的前提之下?是否考虑此举会严重挫伤教师自尊?全国一些地方的教师队伍近年来的确出现了败类,猥亵年幼女学生,长年奸污女学生等时有发生,但这肯定不能代表大多数教师的师品师德,如果一味划清师生界线,不仅没有人性,更是对师道尊严的侵犯和亵渎。如此规定也会由于缺少现实土壤遭到各校唾弃。
值得深思的是,近年来教师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神坛走入云泥的过程是否太快了?这有媒体热炒的原因,也有新时期对教师要求提高的客观因素,"妖魔化"教学关系其实表现出当前学校教育的令人担忧的共性:学校教师的权利空间在缩小,尽管它是在向合理化方向归位,但笔者在很多学校走访教师时都有类似感慨,教师工作压力巨大,身心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教师最大的无奈是当学生及家长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之后,当独生子女被娇宠有加,当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被提到相当高度,针对学生的一些不经意的举动也常常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罪名",尽管这对教师的师德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不不得不承认,不少中小学教师如今已经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
其实无锡的禁令无非是对教师的再约束――不惜以侮辱教师人格为代价,使其退到一个更"安全"的位置。
有必要呼吁一种更好的监督和评价机制,而不是职能部门拍脑袋、随大流的规定。《教师法》对教师行为准则和师德师品有详尽要求,然而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各地、各校也缺少对教师劳动成果的评价标准。比如当教师最大限度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受学生好评之后怎样奖励,教师的额外付出如何被肯定等等。因此,出台不让教师做什么往往比出台让教师去做什么以及做了什么之后怎么认可要简单得多,这,或许是当地教育部门最容易推卸职责的举动之一,看起来"无厘头",实则缺少创新精神与实践意义。
"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建立全新的评价和监督机制有利于舒缓当前的师生关系,使教师地位向合理位置回归的同时,对师道予以充分尊重――它既不是无条件推让,更不是不切实际的苛刻,而是从人性化的角度给予教师更多关心和体谅,这有利于激发教师的热情,促使师德和教学产生质的改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