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现在管不了了
王新的家在新安所镇镇街边缘。邻居大都砌了高墙建了新房,相比之下,王家破旧的土坯墙黯然失色。院子里杂物遍地,苍蝇乱舞,屋子低矮昏暗,两只鸡在床上床下乱跳。
王家只有两亩多地,一半种石榴一半种蔬菜,日子过得很艰难。王新的两个妹妹一个读五年级,另一个才刚会走路。
王新两次将人打成重伤欠下的医药费更使这个家庭负重不堪。受害方亲属数次找上门来,王家只能一再低声下气赔礼道歉。一次王父实在无法,答应将土地抵给人家,母亲杨丽萍坚决不同意:我们已经当成没这个儿子了,两个女儿还要活下去。
对于唯一的儿子,杨丽萍有一肚子委屈。
她回忆,小学二三年级时,王新是很乖的,会帮父母做农活儿、卖菜。有一次杨丽萍因阑尾炎住院,王新把她送到医院后,又自己骑车去通知外婆,他那么小就知道心疼母亲,杨丽萍一直记得清清楚楚。
但三四年级时,王新就“不学好”了。他开始在外边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厮混,学会了抽烟、打游戏,开始逃学,脾气也越来越暴躁。“我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就是管不住。”
到五六年级,王新经常对好心劝导他的老师拳脚相加。记者辗转联系到他的小学班主任,这位女教师拒绝接受采访,只托人转告了一句话:“我没有这种学生。”
2005年王新小学毕业,说什么也不肯上学了。他对父母说,不读了,你们交了学费我也不去读。父母打骂无用,只能放任自流。
自那以后,王新两三天才回一次家,换了衣服就走,很少留下来吃饭。父母根本不知道他做什么、在哪吃饭、在哪睡觉,王新也绝口不提。
父亲责骂、发火只是加快了他离家的脚步。面对父母,王新通常只保持沉默。只有一次,父亲生气打破了王新房间的玻璃窗,这惹怒了他,王新开始与父亲顶嘴,两人越吵越凶,王新顺手从窗户里丢出一把刀来,险些伤到父亲的腿。
上五年级的妹妹王霞也觉得哥哥越来越疏远陌生。她现在都记得小时候哥哥带她去游泳和捉蜻蜓的欢乐,而现在在路上遇见王新,她却不敢打招呼——看见王新和那些“头发染成黄色的人”在一起说笑,她觉得害怕。
“经常有同学在我面前说,你哥哥收别人的‘保护费’,你哥哥就是那个‘刀郎’。”王霞说,“我恨他。”
“最想念的人是我的‘朋友’”
第二次进看守所令王新的父亲对他几近绝望。父亲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家里又不是对他不好,但他仍不为所动。
他承认“对父母从未有过歉疚感”,“从没考虑过父母的将来”。
过了一会儿,他补充道:“他们有我妹妹。”
王新现在最想念的人是“朋友”们,他们是他“最信任的”、“关系最好”的人。
被刑拘后,他只哭过一次,是指认现场的那天,隔着警车的窗子看见“朋友们”都来了,他“很感动”。
要成为王新的朋友,得“讲义气”,得和他“玩得来”。“玩得来”是指“喜欢出来玩”。他在全镇有三四十个朋友,最好的大概有五六个。
汤小峰、何广都属于他“最好的朋友”。他们整日生活在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和酒吧之间。王新很喜欢每天与“朋友”们闲逛的日子,因为“很自由,无忧无虑地就过来了。”累了,去小宾馆睡一觉,没钱了,抓几个孩子收收“保护费”。毒瘾来时就三五个人一起找个隐蔽的地方打上一针。
借刀给王新的“肥香肠”也是他的朋友。“肥香肠”比王新大一两岁,也辍学在家。第一次打交道是王新收“保护费”碰上“肥香肠”,“肥香肠”给了王新15元,他们就成了好朋友。后来他经常拿钱给王新,有时二三十,有时五六十。
王新最喜欢的衣服是一件缀满亮片的白色外套,也是“朋友”购买送给他的,价格80多元。杨丽萍说,王新对朋友也出手大方。这个每天种菜卖菜的母亲无法理解儿子与“朋友”们之间的关系。
一个细节给办案刑警何忠泰留下很深的印象:指认现场时,一些平时对警察唯恐避之不及的少年争相给王新送酸奶、送烟、送钱。
何忠泰哭笑不得,说:“你人缘不错啊!”王新神态自若地回答:“还行吧!”
也正是这些“朋友”将王新引向了毒品。“我在鞋厂打工时有一天朋友来找我玩,我问去哪儿,他们说去拿毒,我就说拿一点儿给我。钱不够,我就去‘收’了80元。”
在鞋厂工作是王新第一次想认真赚钱的时候。第一次从看守所释放出来后,王新跟母亲说,家里的屋子太小了,屋后还有些空间,打算扩建一下。可只领过一次工资70多元后,有一天,杨丽萍听说王新在上班时“被几个骑摩托车的青年接走了”,便知道“完了”。
果然,王新好几天后才回来,再没提过工作的事。他重新开始彻夜不归,变本加厉地去“收钱”。杨丽萍知道,这回她再也没法挽回儿子了。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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