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下称东航云南分公司)执飞云南省内州市的18个航班全部集体返航,东航云南分公司做出了“天气原因”的解释,随之一封飞行员公开信也出现在公众视野。昨日该公司有飞行员就“天气原因”这个解释提出质疑:“中国民航的安全标准是统一的,其他公司的飞机能降落,为什么我们东航的飞机就降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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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发生18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致使1500多名旅客滞留昆明巫家坝机场。事件发生后,舆论哗然,纷纷谴责飞行员在追求合法权益时,漠视旅客的利益,并置旅客安危于不顾。(4月6日《南方都市报》)
据报道,在返航事件之前,一些飞行员与东航公司已经是矛盾重重,返航事件只不过是矛盾的集中释放。但令人奇怪的是,从矛盾积聚到善后处理,我们始终没有见到航空公司工会的踪影。按道理,飞行员对企业管理有意见,对个人利益有诉求,完全可以通过工会进行博弈,争取权利,实现诉求,不需要导演出集体返航的恶性事件。
大家都知道,在国外,几乎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工会,劳动者有诉求,一般都由工会出面。这种经过充分博弈、平衡各种利害关系的谈判,既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诉求,又能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但工会这个好东西,多年来在我们劳资纠纷解决过程中总是作用有限。其实,东航集体返航事件反映的劳资关系本身就是一对博弈,假如工会再不承担起“缓冲阀”的作用,而是听由企业和劳动者无规则较量,无疑,那将是和谐社会的“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