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24日电(记者
刘娟)3月16日至23日,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主任马宁率队深入中缅、中老边境,对澜沧江(云南段)水环境状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结果显示,澜沧江出国断面水质长年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Ⅲ类标准。
马宁一行驱车2000多公里,深入澜沧江流域,沿江察看了橄榄坝出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州水文站、勐罕渡口、关累码头等澜沧江国控断面水质状况,重点检查了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云南英贸糖业景真糖厂等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情况,考察了景洪水电站、西双版纳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磨憨口岸等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澜沧江位于素有"东方多瑙河"之称的湄公河上游,发源于青海省,流经西藏、云南,全长2160km,其中云南段长1240km,在云南省南阿河口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
为加强澜沧江流域水质监控,1981年以来,按照国家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点位设置要求,澜沧江干流及23条支流上先后设置了监测断面37个,其中国控段面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采用人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澜沧江关累出国境断面的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13个监测项目达到功能要求,水质长年保持在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澜沧江出国水质之所以能长年稳定达标,关键是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流域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2007年以来对澜沧江流域40余个新建项目进行了严格的环保审批,省政府将其中8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拒之门外";二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流域内先后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5座,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多吨,仅西双版纳州的6家制糖企业就投入3000余万元建成污染治理设施18台套;三是强化环境监管。2007年以来关停企业20余家,限期治理企业80余家,对20个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实施了重点监管,特别是西双版纳州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出台了环境保护条例,在澜沧江流域8个州市最早出台了澜沧江保护条例,使全州环境保护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澜沧江流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较好的环境质量,对湄公河次区域水环境安全和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马宁在与云南省、州市政府负责人交换意见时指出,澜沧江水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沿江两岸1300多万群众生产生活,而且关系到下游国家水环境安全和我国国际声誉,是西南环保督查中心重点监控的跨国河流之一。
马宁建议,要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到澜沧江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借鉴全球同类型地区发达国家在引进工业项目上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西双版纳州作为我国陆路通往中南半岛门户、澜沧江与下游湄公河次区域山水相连的区位优势,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原驻民的整体素质,争取让过境商品逐步转变为就地加工产品,在经济总量增大的同时做好生态建设、污染防治和水质监测等工作,实现流域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推动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