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大多数消费者的钱包里基本都可以找到一张到数张不等的信用卡,然而,面对众多的信用卡,普通持卡者能否一一有效保管?如果发生信用卡闲置或遗失的情况,产生的各种费用是否都该由消费者买单?
个别银行强制收取挂失费
近日,昆明市民杨小姐的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和工商银行三张信用卡被盗,随后她立即拨通了银行的电话要求挂失,挂失过程却令人哭笑不得。了解了情况后,民生银行工作人员客气地向杨小姐“征求”意见:“要挂失必须先交纳80元的挂失费,请问您要不要挂失呢?”“不挂失难道等着小偷去透支吗?”无奈之下,她只好答应了交纳80元的挂失费。相比之下,其他两家银行的挂失费相对让人舒心,工商银行只要10元,中信银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每挂失一张卡都要交60元的手续费给银联,但这笔费用由中信银行替客户交纳,客户不用另付手续费。
据了解,目前昆明的各家银行,在挂失时普遍都要收取挂失费,价格从10元至80元不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老牌”银行的挂失费在10至50元之间,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等“新”银行的挂失费均在45元至80元之间。
挂失费的收取是否合理?为何不同银行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中国银监会2003年下发的3号令中规定,各商业银行可由总行自行规定挂失费等服务费的收取额度,小型银行因为单笔服务的成本高,所以费用会相对收取得多一些。
“早知道信用卡的挂失费那么贵,以前就不办那么多卡了。”杨小姐后悔地说。
信用卡办理“门槛”低
目前信用卡办理手续十分简便。一般情况下,有正当职业的成年人只要填写一份申请表,至少可以顺利申请到一张信用卡,拥有一张信用卡后,又能用这张卡再向其他银行申请多张信用卡,昆明市民陈先生就曾创造了三个月申请近十张不同银行信用卡的“纪录”。
然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何保管好这些名目繁多的信用卡却不是容易的事情。卡片透支、闲置、遗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往往是到了银行发出催款通知甚至欠款诉讼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其间产生的损失则不得不自己“买单”;更糟糕的是,不少人还由于拖欠信用卡费用而背上了“个人诚信记录不良”的恶名。
与此同时,为了加快信用卡发行量,不少银行还推出了“电话办卡”业务。不少市民反映,近年来经常可以接到各种推销信用卡的“增值服务”电话,一旦“答应”很快就有信用卡送上门。而在办理退卡和注销手续的时候,不仅要一一打电话详细解释,而且往往还要支付各类连带费用才能脱身。在信用卡签收后闲置一边,不仅会产生年费而且一旦资料外泄,信用卡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至于信用卡盗用产生的损失责任,招商银行有“挂失前48小时损失可由银行承担”的相关规定,但也要持卡人提出并拿出相关依据由专业部门进行核定,但目前多数国内银行执行的都是“挂失生效前损失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同时,信用卡挂失并非电话接通就生效,在电话查询中多家银行都表示,卡片丢失时持卡人可自行选择“正式挂失”或“临时管制”;要办理正式挂失必须缴纳挂失费,而如果选择办理“临时管制”,则银行只承诺对境内商场和柜台取现进行锁定;但网上交易、电话交易以及境外交易可能产生的损失仍由持卡人自己承担。值得注意的是,没有签名的信用卡也存在着高风险,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协议中都声明,“未按规定签名或保管密码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负责”。
不应由持卡人承担全部风险
对于信用卡办理和挂失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律和金融界的相关人士。律师何宇认为,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银行擅自办理个人信用卡的“增值服务”不合法。信用卡办理必须要本人申请,如果是书面申请要出示本人签名;如果是电话申请要有本人“同意办理”的录音;绝对不能由银行工作人员“代劳”。如果未经本人同意办理的信用卡,其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应由银行承担,持卡人甚至还可以要求银行赔偿相关经济和名誉损失。
昆明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针对目前个人信用卡过多的情况,建议消费者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谨慎办卡。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感觉不便,建议消费者可申请取消该卡。(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