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对在校贫困学生发放春节慰问金,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春节临近,省委、省政府决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镇低保对象和贫困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继续执行对城市低保对象的临时生活补贴。按照2007年连续3次对城市低保对象增加临时补贴的相关政策,今年1至3月继续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二是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增加对城市低保对象临时补贴后,处于低保边缘的城市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将呈相对下降趋势,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凸现,省政府要求,各州、市、县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未纳入低保范围但生活困难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所需资金由各地财政承担,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支持各地建立该项制度;三是继续执行全省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政策。按照2007年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继续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但发放范围扩大到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40%,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65%;四是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学生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全省2007年12月31日在册的77.02万名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50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12.4万名贫困学生,中等职业学校20.66万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50元。
省政府要求,各地须周密安排部署,减少中间环节,对城市低保对象的临时生活补贴和春节慰问金,由各县民政部门于春节前兑现到生活困难群众手中。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将密切关注物价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群众心坎上。(成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