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厅召开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至今,全省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90起,涉案金额4亿余元,受骗人数达4万多人。这类案件,中老年人受骗情况最为严重,在昆明市去年至今发现的近30起案件中,受骗的1.3万多人全是中老年人。犯罪分子主要针对广大文化水平较低,理财甄别能力差,防骗意识薄弱的社会弱势群体行骗,每一起案件的受骗群众少则百人,多则上千人。
据介绍,从云南省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涉众型经济犯罪表现形式有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等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回报,收取订金、股金、加盟费等11种之多。涉及领域有证券业、养殖业、种植业、房地产业、医药业、文化传媒业、旅游业等。其中,通过签订加盟经营、投资入股、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或者是通过“托管造林”、养殖、种植等方式进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最为突出,占非法集资案件的90%。这类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和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受害人员众多原因之一是作案方式隐蔽,欺骗性强。近期互联网上还出现大量非法投资基金和公司网站。
近期打处的传销人员就多数都是将一定数额的入门费交给上线后,从新发展下线的入门费中直接提取好处费,没有任何的商品出现,整个传销网络完全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钱维系运作,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他们的兄弟姐妹、老乡、同学、邻居、街坊等亲朋好友都成为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
为此,警方提醒,国家相关法规明确,非法集资、传销和变相传销属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