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获悉,从即日起《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按照规划,到明年底全省煤炭企业控制在400户左右。
据悉,整合是为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矿井规模。整合后的矿井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9万吨/年,曲靖市经整合形成的矿井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边疆、边远、高寒、少数民族缺煤地区开采零星煤炭资源及极薄煤层的,报经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矿井规模可适当放宽。
同时,控制煤矿企业数量和矿井数量,到明年底全省煤炭企业控制在400户左右,全省煤矿矿井数量控制在1300个以内,到2010年全省煤炭企业控制在300户以内,矿井数量控制在1200个以内,单井平均规模达到10万吨/年以上,全省煤炭总产量到1亿吨左右。形成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以上的企业3户左右,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的企业20户左右。
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作为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的重点地区,在明年底前完成整合任务。(完)(李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