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发掘民族历史文化资源,推进民族文化大省建设,云南省出台一系列政策,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就。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保护名录8589项,完成大量民族古籍抢救和整理工作。
近年来,云南省把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列为云南战略发展的目标之一。2003年至2005年,云南省率先在全国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初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和县级4级保护名录8589项;查明全省各民族文献古迹达10万余册(卷)、口碑古籍上万种,并逐步实施抢救保护;完成了2000多个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维修和保护,并申报、命名了一批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中国民间(特色)艺术之乡。东巴文化、贝叶文化、毕摩文化等云南独有的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得到较好保护和发掘。
在此基础上,云南省先后命名了民族民间高级美术师、民族民间美术师、民族民间美术艺人、民族民间高级音乐师、舞蹈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68名,规划并建立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区)87个。通过保护、发掘、整理和推介,全省各地新增民族民间传承人3000多位。(马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