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获悉:云南省通过实施“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的制度,对医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云南省群众对医院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从2001年的70%上升至2006年的98%。与此同时,云南省卫生厅还透露了一个好消息:在肃清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风暴中,全省卫生系统共上缴不合理收入980余万元。
云南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周天让告诉记者,通过制定窗口服务单位公开承诺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等工作制度对云南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云南省群众对医院服务质量的满意度逐年上升,2001年70%,2002年上升到80%,2003年-2005年保持在95%,2006年更达到98%。
周天让介绍,“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度规定,如果一名医务工作者因为医德或服务态度违反了相关规定被投诉,经查实后将被待岗3个月,并只发放基本生活费。3个月后,如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考核后才能恢复上岗。“百姓到卫生行政机关办事,找到谁谁就要负责到底,即使不属于自己的负责范围,也要给予必要的指引,要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根据2006年4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制定了详细的方案,配合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建立了相配套的长效管理制度,标本兼治的有效方法做到宽严相济,处理恰当,保护了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完)(杜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