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1日),五华区法院对昆明市首起非法收购珍贵鸟类案进行宣判,景星花鸟市场的一售鸟老板,因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动物——12只大绯胸鹦鹉、两只红翅绿鸠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此案提醒鸟贩们,贩卖珍贵鸟类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26岁的黄焕坚前些年从广西来昆谋生,在景星花鸟市场租下了一个摊位,做起鸟类贩卖生意。由于经常有顾客询问是否有会说话的鹦鹉(大绯胸鹦鹉)出售,于是黄焕坚灵机一动,立即向外发出求购货源的信息。“1000元左右买进,转手至少可以卖1600元。”找到门路后,黄焕坚便大批量贩卖大绯胸鹦鹉。去年11月,有个姓万的客户向黄焕坚订购一批鸟,其中有很多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鸟类。黄焕坚明知故犯,4000元的订金拿到手后,他立马从昆明、文山、蒙自、南宁等地组织进货。客户约定交货的时间是去年11月29日,就在他正梦想着大赚一笔时,森林公安民警从天而降。
民警在黄焕坚的店铺内查获各种鸟类522只,很多属于珍稀、濒危鸟类。其中有12只大绯胸鹦鹉、2只红翅绿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重点动物。
“黄焕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五华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综上,五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黄焕坚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查获的涉案12只大绯胸鹦鹉、2只红翅绿鸠予以没收处理,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没收。(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