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环保部门获悉,日前,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昆明、玉溪、红河、大理、丽江五个州市的环境监察支队对九湖流域开展了2007年第一季度环境监察,重点监察九湖流域内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其中,对滇池流域的环境监察多达271次。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因水质目测异常被责令整改,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因违法排放藻渣被罚10万元。
两家单位被责令整改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监察中发现,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出水渠水质目测异常、悬浮物多;昆明市焦化制气厂北门排口热电沉渣池废水少量溢出,针对上述两家单位在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被总队责令整改。
按照规定,污水处理厂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而昆明第五污水处理厂、呈贡县污水处理厂均未安装COD在线监测;昆明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的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澄江磷肥厂未按规定时间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被总队要求限期整改。
第五自来水厂被罚10万
近日,昆明市环保局对昆明市通用水务有限公司第五自来水厂违法排放藻渣的行为给予了10万元处罚,并要求立即恢复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据悉,去年底,省环境监察总队公布了2006年第四季度九大高原湖泊环境监察报告。报告指出,昆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天,实际处理污水约4万立方米/天,主要原因是受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藻渣等排放物的影响,厂方每天需停止运行约12.5小时进行避渣。该事件的主要责任在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污染处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致使污水直接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