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保险市场外资机构大举“入侵” 资料图片
核心速读
日前,保监会发布了新版《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和《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新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中出现的如初始费用下调、不低于5%的风险保障底线、退保手续费微降等条款,均将为“十一”后购买新版两险的市民带来更多实惠。
初始费用设定上限
在现行的条款中,消费者购买两险后,将扣除各种管理费用、初期费用等初始费用,才能进入投资账户。而记者从昆明多家寿险公司了解到,各家的初始费用各异,无统一标准。
而新规首度对两险初始费用的上限做出了规定:对期缴(分期缴付)和趸缴(一次性缴付)初始费做出不同比例的限制。趸缴5万元以下(含5万)的初始费用上限为10%,而5万元以上是5%;此外,新规还首度要求保险公司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并不得与个人账户挂钩(现行条款是按账户金额每月按比例收取),但具体费用的标准仍然由各公司自定。
新规出台前,两险繁杂的费用收取一直颇受消费者非议,新规意味着锁定了投保者的前期费用支出,降低了投资成本。
买卖差价不得超2%
除了前期费用支出减少外,新规还要求,投连险账户的买卖差价不得超过2%,而此前市场的买卖差价均高于此标准。
据保险人员介绍,所谓“买卖差价”指的是,当天购买的投连险产品若在当天抛出,卖出价和买入价之间的差价。买卖差价降低,也就是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变相提高了投保人的投资回报率。
据悉,曾在昆明市场上开办过投连险的中国平安、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均已暂停销售投连险。
此外,新规还调整了退保费用,除维持首度退保费用依然为10%外,小幅降低了次年起的退保费用,如果投保人持有保单时间越长,消费者退保时损失会越小。而现行的万能险,如果中途退保,只能得到保单现金价值中扣除一定退保费用后的退保价值,因此消费者退保损失巨大。
划定5%的风险保障底线
许多投保者在选择万能险和投连险时,其投资功能被格外看重,而新规也首度强化了两险的保障功能,要求“针对个人客户明确要求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而现行规定仅简单要求“投连险、万能险产品必须包括身故给付要素”。
云南省保险业协会副秘书长毕星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云南省2006年投连险的保费收入为3201.46万元,仅占寿险保费的0.67%,万能险的保费收入达45242.68万元,占寿险保费的9.43%,有上升的趋势。随着市民对投资理财的热情持续高涨,两险的投资理财功能也被看重,反而忽视它的保障功能,新规规定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是对两险产品功能的一个平衡。
毕星表示,此次新规降低了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买卖差价,都在一定程度上让利给消费者,加强了产品吸引力,这对新产品开发,对市场发展有很大的好处。
名词解释
□万能险
指可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投保人所交的保费,除去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交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之外,剩余保费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投资部分通常都会设有2.5%的保底收益,不同时期消费者可以按照需求对二者进行额度调节。
□投资连结保险
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