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曾报道过的“昆明一研究生与他人发生口角后,用刀刺死对方”一案,昨天(6日)下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09万余元。
纠纷: 只因一条短信
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现年28岁,是云南民族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05级的在校研究生,被其刺伤致死的郝某23岁,就读于昆明理工大学选矿专业,属硕博连读。陈某来自河南,郝某来自山西,两人素不相识。
经过数月调查,发生于去年9月13日晚的那起案件,又渐渐重现在人们的脑海里。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证人证言和陈某的叙述,案情逐渐清晰起来。原来,陈某于2005年考上研究生后,喜欢上了其同班同学秦某,并曾多次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秦某表白,但一直遭到秦某的拒绝。去年9月13日晚上7点多,陈某在宿舍再次给秦某发去短信,称“你今天的穿着很漂亮”,而此时,秦某正与自己的男友郝某等7人在饭馆吃饭。
不久,郝某发现了陈某发来的这条短信。一怒之下,郝某按短信中的号码给陈某打了一个电话。陈某发现是个陌生号码后没有接听,而是给秦某打了电话。见别人又在给自己女友打电话,郝某恼怒地拿过秦某的手机,大骂电话那头的陈某。随后,两人说好在云南民族大学西院6栋宿舍楼门口见面,“把这事说清楚”。
厮打:郝某被刺身亡
晚上11点20分左右,郝某一行人在约定地点与陈某见面。两人话不投机,没说几句话便冒起了火。见郝某要过来推搡自己,陈某便“先发制人”,一拳往郝某的头部打去。随后,两人便扭打在一起。因为郝某一方人多,陈某吃了亏,眼镜和鞋子都被打脱。见敌不过,陈某急忙告饶,此时有人上前把双方拉开。陈某边走边骂了郝某一句,郝某怒火中烧,再次扑过去与陈某厮打。
不料,郝某刚一上前,却一下子倒在了地上,并见鲜血流出。人们急忙把郝某送到校医院抢救,同时拨打了120。此时,陈某趁乱离开了现场。郝某被120送到省红会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郝某由于被锐器刺穿腹部,导致肠系膜上动脉破裂失血过多死亡。
争议:陈某是否属自首
事发后,据陈某供述,他有一把单刃水果刀,平时都放在书包里。当天晚上他把刀揣在裤子口袋里去见郝某,由于对方人多自己吃了亏,见郝某还要过来打自己,他便把刀掏出来对着郝某挥舞。但他表示:“当时太乱,已经记不清刀是怎么刺到他的了。”见郝某倒地,他急忙离开现场。“他们人多我怕再挨打,就躲到云南大学校园里去了。”
在云大校园里,陈某给自己的父亲和导师打了电话,决定到云南民族大学保卫处去说清情况。在学校保卫处,闻讯赶来的民警给他作了笔录,并在现场勘查中找到了陈某扔进水沟的水果刀。9月14日,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将陈某刑事拘留。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案发后向学校保卫处投案,符合自首的条件。而原告方律师则认为,云南民族大学保卫处只是学校的一个办事机构,不具备侦查案件的资格,因此陈某到保卫处不能被认为是自首,应从重处罚。
索赔:死者家属索赔109万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死者家属提出,郝某的死令家人十分悲痛,家庭也因这个巨大变故背上了经济包袱,应当由陈某赔偿郝某家人误工费、差旅费、精神损失费和赡养费等共计109万余元。陈某的辩护律师则对此数额提出异议,并表示依陈某的家庭情况,根本无力承担此巨额索赔。
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陈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