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总要求,将云南省建成生态省。”省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局局长王建华介绍,“七彩云南环保行动”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为主题,实施“七大行动”,经过10~15年的艰苦努力,着力解决影响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突出环境问题,树立“云南是生态环境状况最好的地方,是生态环境保护得最好的地方,是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处理得最好的地方”的崭新形象。
环境法治行动
推进环境法制建设,把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政绩考核;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和破坏生态行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试点,逐步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成100支技术精良、装备先进、反应迅捷、作风过硬的基层环境监测和监察队伍。
环境治理行动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城市河流水质将明显改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医疗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环境阳光行动
建立全省环境状况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重要水体水质、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或者监控设施;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根据企业环境行为评估,分为绿、黄、红3个等级;完善“12369”环保违法行为举报热线。
生态保护行动
开展全省自然生态现状调查,科学编制生态功能区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物种及遗传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构建保护与持续利用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重点,推行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绿阴化、庭院花园化,不断提高城市绿地覆盖水平,建设绿色城市。
绿色创建行动
开展以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培育1000个绿色细胞,包括100家绿色酒店、200个绿色社区、300个环境友好企业或环境友好工程、400所绿色学校;创建2~3个环保模范城市,创建100个绿色城镇,包括20个生态县(市、区)、30个生态示范区、50个生态乡镇。
绿色传播行动
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共同参与,营造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建立对外推介平台,展示云南省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云南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关系”的形象。
节能降耗行动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实施“五个一批”示范工程;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抓好全省第一批共20户循环经济试点;推广城市节水设备和产品,改造供水管网,建设节水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