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云南省将续建11套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四大出境水系干流、九大高原湖泊重点控制断面的水质周报。同时,建立和完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环境预警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0年,省级、州市级和重点县级市环境监察机构建设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李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