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日报讯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我市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市在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的基础上,把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指标,积极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坚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反馈。在规范村内筹资投劳“一事一议”制度上,既防止打着办公益事业的旗号任意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又妥善区别群众自愿出资出劳搞村容村貌整治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规范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明确不得在“一费制”之外再向学生收取素质教育费等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上,我市切实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一方面积极稳妥地实施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压缩编制,分流人员,减轻基层财政负担;一方面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同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法,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强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农村基层订阅报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等重点工作的专项治理,严肃处理违反国家减负政策的人和事,坚决遏制向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