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黄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上对《南方周末》的特约撰稿人吴虹飞突然发难。昨天,黄健翔又在博客上继续向吴发飙。
女记者吴虹飞显得非常无奈加无助,她甚至拒绝去看黄健翔的博客:“因为那可能让我今夜无法入睡。”但最终她还是拿起了笔,不是还击,而是陈述,因为她相信对于一个记者来说,重要的并不是让人看到她或他的情绪,而是她或他在采访过程中真正的努力与付出。
黄健翔:名“鸡”成张钰的机会到了
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苦恼———一篇看上去很简单的文字究竟是该写还是不该写。
关于《南方周末》的“采访门”事件…… --摘自黄健翔博客
学做同一个动作,可能呈现千姿百态;学同一句话呢?
除了三位当事人(一位被采访的主体和先后实施采访的两位记者),我想我应该是最了解整个采访过程的人;我说的话在通篇文字里被引用了十处、大约900字甚至更多。
但是现在确实是一个混乱的当口。炒作是一件令读者无比心生厌烦尽管又是令媒体无比趋之若鹜的事情。如果我写出来,那么我笃定会被一些人视为炒作。
你怎么采访别人的,我不知道,我不评论,但你怎么采访我的,我知道,所以说说。
这样好了,我淡化细节,只从新闻操作的技术环节简单说一些自己的想法——
语言转化为文字最大的难度在于:文字缺少表情和语气;即便以实录的方式呈现都可能与当时受访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出现偏差,更何况还是挑三拣四以为我所用为目的的录音剪辑。
恶意与善意、中立与偏颇不仅仅取决于你所引用的话是否是真实的,更取决于你为什么只引用一部分的真实而忽略另一部分的真实,同时,也在于你在引用对方话语的时候,是否有相应的描述以便让读者更清晰地了解其言语中真正的含义。
比如,什么是开个玩笑,什么是严肃认真。
你说不怕,因为有录音;那么好的,我现在就结合几天前我与你通话中你的一句话语(如果你不剪辑,这句话一定在你的录音带里。)来尝试写下两小段“人物采访”,然后你告诉我:你觉得哪一段写得更真实,哪一段更公允,好吗?
第一段:一个经常做敏感人物稿件的记者,尤其又是一位女记者,想必在实际的采访中有着很大的难度;“我觉得我还不如去做‘鸡’,好歹做‘鸡’还能挣钱呢!”她说。
第二段:一个经常做敏感人物稿件的记者,尤其又是一位女记者,想必在实际的采访中有着很大的难度。当我和她聊起这分艰难的时候,她开玩笑地说:“我觉得我还不如去做‘鸡’,好歹做‘鸡’还能挣钱呢!”说完,电话那头的她,自己都被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上面两段文字里的引用都是真实的,话都是对方说的,但所能传递给读者的感觉却是大相径庭。前者是冒似的公允,后者才更趋于真正的公允。有关我的通篇采访稿件所运用的正是第一段的笔法。
我轻描淡写到这里,建议你再重新安静地看一遍自己写的那篇稿件,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去体会一下字里行间弥漫的味道,看你是否能够真正意识到自己“有失公允”之处;如果能意识到,我就此收声。
作为接受你最多采访次数和时长的人,也是你在电话里一而再、再而三表示感谢的人——我,在你正式发稿前后48小时内数次致电希望再次对此前采访内容做必要且直接的核实与沟通,你为什么始终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呢?
直到最后只看到你回的一个超短信,俩字:“何事?”
说实话虽然从未见面,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我还是很钦佩你的勤奋与敬业,只是在采访完了连电话都不接不回这件事情上,于情于理,于公于允,你觉得你的行为正常吗?
不亏心,你为何采访的时候冲锋在前,成稿之后便又躲躲闪闪呢?
附:《南方周末》该篇报道中引用对我的采访段落———
提示:以下内容除工资“3500元”非我所言之外,基本属实,但遗憾的是,只是“一半的真实”。
———引用我的表述并不完整,比如1
———语气情绪也没有真实地传递,比如4
———个别地方着实在断章取义,比如5
1.资深记者李承鹏的赞誉也许有着某种夸张:“和黄健翔同时代说球是悲哀的。”而同为朋友,足球评论员董路的评判则相对保守些:“只是因为央视在特定的时期,没有一个人比他强。”
4.这时候,专业人士黄健翔的自我辩解,听起来诚恳并且合乎情理:“足球也带给我痛苦。”董路事后惊讶地说:让黄健翔承认错误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他是个活得很自我的人。
5.“如果你不理解他,你可以把他看成是范冰冰。”他的朋友董路说。
因为我的胃口没那么好, 这是那个名“鸡”的自述。我只能说,遇到这样的报纸、这样的记者,算我倒霉。不幸中的万幸,是我没被她用来实现她做“张钰”的理想的道具———请大家不要就此问题采访我了,我已经被彻底地恶心了,连苦胆都要吐出来了。到此为止,再搭理她就是抬举她。这不,她的博客终于被某网站重点推荐了。她做“张钰”的机会快到了。 黄健翔(内容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