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27日电(记者 李倩)
据云南省政府事故处理工作组初步调查,25日发生在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煤矿系个体私营煤矿,因证照不全,属停止施工煤矿。这个煤矿擅自组织人员入井作业,目前,有关责任人正在接受调查。
11月25日17时,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32名矿工遇难,28人受伤,37人安全转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云南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目前,各项抢险救援工作正在全面展开,1名重伤人员和27名受伤人员已在医院救治,矿区社会秩序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抢险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接连发生多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依法从快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要求云南省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他说,冬天到了,要防止小煤窑死灰复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国务委员华建敏也作出批示:"请安监总局派出事故调查组,指导、协助地方做好救援工作、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要坚决关闭证照不全,安全不达标的乡镇小煤矿,遏止重大事故发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及时进行部署,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
事故发生后,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和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秦光荣先后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各级政府部门组成工作组于当晚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维护矿区社会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