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11起,造成166人死亡。21日上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这11起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其中,在曲靖市陆良县“7·11”特大交通事故和昭通市巧家县“8·09”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曲靖、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分别被处50万元罚款。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龙宇辉明确表示,从调查情况看,这些事故都是责任事故,说明云南省的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他分析说:“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内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短期内还难以有效化解。这更需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减少责任事故。”据了解,除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8·10”火灾事故正在调查处理外,其余事故责任人均受到严肃查处。
“7·11”事故
回放:7月11日,曲靖交通运输集团宣威公司二公司的一辆亚星客车,私自揽客30人从宣威开往昆明,行至324国道在建的西石公路K254+1500米处,超速行驶并强行驶入对向车道,与迎面驶来的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南窑分公司一辆依维柯客车相撞,造成21人死亡、35人受伤。
处理:驾驶员陈道锦、车主王书庆涉嫌犯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曲靖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及下属的宣威公司,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罚款。曲靖交通运输集团下属宣威公司、宣威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4人分别给予撤职等行政处分,并给予1—10万的罚款。曲靖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别给予5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及行政处分。公路指挥部事故路段施工安全的负责人、县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路段安全监管的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市、县政府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对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处理责成有关单位内部处理。
“8·09”事故
回放:8月9日,昭通运输集团公司巧家分公司一辆宇通牌客车,加班运输重庆工商学校新招生由巧家县城出发开往昭通。该车载客35人,其中学生31人,行至鲁巧线K35+550米处,因车速过快,制动不及,客车翻下牛栏江,造成17人死亡,7人失踪,11人受伤。
处理:驾驶员刘开福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昭通运输集团公司及巧家分公司分别罚款50万元和10万元。昭通运输集团公司及巧家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4人分别给予撤职、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并分别给予1—10万元的罚款。县交通局局长、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巧家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县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巧家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批评。责成昭通市政府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成教育主管部门对内部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责任人反省
处分难消死者冤屈
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申庆坤: 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0多条生命消逝,心情一直非常沉重。每当我路过发生事故的地方时,我感到很难过,虽然我们受到行政或其他方面的处分,但和几十条生命的死亡相比,不算什么。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减少事故,保证人民生产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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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全事故夺命2685条
今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火灾事故9097起,死亡286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44人,与国家下达给云南省的控制指标对比,总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235人。(记者 代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