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万元农保金有去无回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包工头张仁华,9年前在县民政局局长、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所长等人的帮助下,从县民政局贷走230万元,至今无法归还。目前,这起发生在云南省思茅市景东县的社保资金系列案在当地引起震动。
据公诉机关调查,1997年年初,包工头张仁华为了承揽工程,非法从县民政局贷款230万元。贷款到期后,工程失败的张仁华除归还了15万元以外,其余的都没有还上。
今年上半年,公诉机关对此案展开调查。调查发现,1997年至1999年,该县违法放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达406.6万元,至今无法收回。公诉机关同时还查明,1996年至2006年间,该县民政局局长、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张华在分管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达10多万元。
今年9月,景东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犯有行贿罪的张仁华有期徒刑6年;判处犯有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的张华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农村缺乏公共养老保障安全体系
景东县有人口34.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44万人,非农业人口2.53万人。这起社保资金系列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对农村养老金制度的安全性再次提出了质疑。
“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国际上一直深受关注,如何为老龄人口尤其是农村老龄人口提供收入安全保障是一个关键。但目前中国农村缺乏全面的公共老龄收入安全体系。”瑞典哥德堡大学商学院经济系研究员吴红博士说。
如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仍然是以家庭和土地为主的保障形式,制度化养老保障只覆盖极少数农村人口。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对全国抽样调查的10084个农村60岁以上老人样本中显示,享受养老保险的只占1.5%。
“养老金制度在农村覆盖率低,其原因之一是当前农村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稳定的,不稳定是由农村人口的高流动性造成的。此外,养老金的滥用也阻碍了一套稳定的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吴红说。
一些社科工作者认为,养老基金的管理是一个重要问题,但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管理手段落后、农保基金管理和运作不规范,运营没有与行政管理分离、基金风险大、成本高、监管难度大等,同时各地在组织实施上也存在偏差。
“养老基金需要得到安全保护,它们的价值需要得到增长。但养老基金通常投资金融市场,使得金融市场风险浮现出来。金融市场风险是欺诈风险和投资搭配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建立良好的法律和规范系统、有效的执法手段、发展完善的金融市场是非常有必要的。”
吴红说,据他们调查,由于扶贫、保障、高覆盖率和高回报率等目标没能很好实现,当前的农村社会保障系统并不完善。鉴于目前金融市场和法律体系还不成熟,限制养老基金的投资选择才是明智的做法。
农民未来靠什么养老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5岁以上的人已占总人口的6.96%。据估计,这一数字将在2030年和2050年分别增长到16.3%和23.6%,中国已迈向了老龄化社会。
有资料表明,目前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2003年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的比例达61.36%,高于全国61.29%的比例。
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办法是: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提供扶持。养老保险自愿交纳,缴费标准每月两元到20元不等。有专家在调查后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养老保险金几乎完全由个人缴纳,多数集体没有为农民提供补助。
“这一体系并没有保护参与者的收入。由于很多参保农民选择每月缴纳两元,按照8.8%的利率,10年后他们每月仅能领到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领到9.9元。”吴红说。
吴红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但传统的以家庭和土地作为老龄人口保障的体系仍应在较长时期内得到鼓励,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这一传统体系有利于为老龄人口提供收入保障。(张文凌 来源:中国青年报)

警惕社保基金贫富差距拉大
出于“公平目的”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面临资金投入匮乏的窘境;而出于“效率目的”的年金制度却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福利分配差距,我国社会保障体制面临着结构性矛盾的制约。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中,养老保险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受到广泛的关注。据悉,财政部已经酝酿在医疗卫生事业上追加投入1千多亿元,主要用于覆盖城乡的医保支出(《中国经营报》10月28日)。与此同时,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项怀诚表示,国家将划拨一批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新华网10月29日)。
可见,面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资金缺口较大的掣肘因素,政府已经广开筹资渠道予以弥补。但是,另外一个隐忧似乎被忽视了,那就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内严重的结构性不合理问题。
以养老保险为例,从其所具备的“三大支柱”的功能看,除个人自愿选择缴纳储蓄性保险外,基本养老保险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其价值取向定位于公平;企业年金,也就是企业为员工上缴的额外保障金,则处于补充和辅助地位,应侧重体现效率原则。
但是,养老保障体制的实际受益情况却与设计初衷相悖:一方面基本社会保障缺口严重、一般性企业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垄断性企业的员工却在独享垄断带来的超额社保福利,这已经成为制约养老保障体制的一个重要的结构性病症。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我国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仅为966元,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2004年我国基本养老的覆盖率仅为16.7%,低于世界劳工组织确定的20%的国际最低标准。偏低的基本养老金覆盖率表明其公平受益的初衷尚未实现。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年金的设立本是为了激励经济效益好的部门提供更高的职工福利。但遗憾的是,发改委日前公布的报告显示,“2004年,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超亿元的行业全部集中在电力、石化、石油和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业表面上似乎成为最有效率的部门。这显然又与客观实际不符:垄断企业是依靠国家投入、公共资源以及优惠政策获得了超额利润。而垄断企业的员工凭借着这份超额利润不仅在工作时享受较高的薪酬和各种福利待遇,而且退休后同样能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待遇养老,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倾斜问题随之越加强化。所谓的企业年金,并没能体现出对治理结构完善、工作效率偏高部门的合理青睐。
由此,出于“公平目的”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面临资金投入匮乏的窘境;而出于“效率目的”的年金制度却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福利分配差距,我国社会保障体制面临着结构性矛盾的制约。
在这样的结构性体制弊病的制约下,本应成为缴纳社保基金主力的企业已经压力巨大,甚至无法承担缴纳义务,或直接导致政府的财政注资被迫成为体制“倒逼”下的最终保障。在强制缴纳的社保基金中,参保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薪金的20%,有些地方缴费率高达25%,这一缴费水平已经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很多参保企业已经不堪重负。国际经验显示,企业缴费超过10%就要“亮黄牌”,超过20%就要“亮红牌”。也正是因为过高的缴费率,反而导致很多中小企业逃避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倾向很严重,继而更加伤害了社会制度的基本福利保障。
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对于“养命钱”性质的社保基金,如果也出现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将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和不良后果。而一个不能为失败者提供希望和援助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很容易被绝望的行动破坏。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在为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实资金的同时,绝不应当忽视其内在的结构性问题,应当率先实现社保制度内部的公平与合理。(马红漫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