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日报讯(记者 孔云秀) 州人民政府日前确定,计划今年内在全州建设22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
本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求,村民数在4000人以上的村庄,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村民数在2000—4000人以上的村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村民数在2000人之内的村庄,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本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补助大理州资金832万元,全州12县市从已建366个村委会以外的村庄中选择220个村委会,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省州对项目建设的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个村委会补助6万元。
州政府要求,在实施项目过程中,220个村委会的村级活动场所的建筑面积必须按照云南省规定的标准建设,省、州安排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市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产生新的债务。
目前,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今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