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29日电(记者杨跃萍 李倩)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最近规定,省级机关和省属垂直管理部门录用、聘用公务员时,招录5人以上的按不低于1/3、招录10以上的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招录少数民族人员。
同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少数民族人员,省属国有企业也要积极聘用少数民族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记者从云南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为解决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不足和补充难、选拔难的问题,云南省正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多样的措施,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入口"。
云南省委、省政府还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人员要采取适当放宽报考和录用条件的办法,划出相应的名额定向招收;非民族自治地方也要采取划出一定的名额和岗位、放宽报考和录用条件的办法,适当招收少数民族干部。
另外,法院、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据云南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目前云南省各州市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拓宽少数民族干部"入口"的有效措施。楚雄彝族自治州每年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少数民族青年中,通过公开考试录用50名公务员,补充到县市、乡镇党政机关工作;大理白族自治州对傈僳、苗、阿昌、藏、布朗、拉祜等6个民族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的人员,予以加分照顾政策。
据悉,云南省已确定"十一五"期间全省少数民族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要力争达到30%,少数民族党政、专业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有较大幅度增加。为此,云南省将继续采取各类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优惠政策和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大中专班及少数民族干部本科、专科等措施,加快各民族人才培养步伐。
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云南拥有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5个,是我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为1400多万,占总人口比例约1/3,少数民族人口居全国第2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