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9日电(记者 秦晴)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因犯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于9月8日上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马胜在2000年至2005年担任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受贿5次,共计30余万元。此外,有336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悉,该案被认为是迄今为止云南省涉及商业贿赂级别最高的犯罪案。8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此案,判马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枉法罪、诈骗罪,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追缴全部犯罪所得。马胜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此案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侦查终结,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7月初,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人马胜对指控事实拒不供认。控辩双方就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展开激烈辩论。因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存在分歧,法庭决定择日作出宣判。
马胜现年51岁,曾在部队服役21年,1995年起先后担任云南省林业公安处政委、副处长、处长,最后升任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他曾荣立个人一等功,还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