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制报讯 (记者 扬家文) 8月1日丽江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市工安机关推行“民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记录民警每日工作情况,领导每日评分,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设的总体布署,结合丽江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实际,切实抓好市公安局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市公安机关的表率职能,积极为打造国际精品旅游名市,构建和谐丽江,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工作一流的公安队伍。
相关部门领导称:推行民警工作日制度的目的旨在通过探索:实现丽江市公安队伍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提高民警工作效率,切实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日志的内容为:领导安排及每日工作计划记录;计划日任务完成情况记录;记事;每日领导点评评分记录:好(90-100)较好(80-90)正常(60-80)差(0-6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