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装修别墅时私建二层阳光房,北京仁必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前日将业主李湘告上法庭,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前日中午,记者来到北京朝阳区京顺路某别墅区,园区内的112#别墅就是李湘正在装修的价值800多万元的豪宅。这栋别墅在正对湖边的位置修建了一个两层的阳光房,从远处一眼就能发现它跟周围的别墅“与众不同”。李湘和李厚霖日前分别来看过。当记者问及阳光房是否为违规建筑时,工人被一个管事的人叫走,拒绝再回答问题。
据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潘晓芩介绍,李湘的别墅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加筑台阶,并违章搭建平房和修建二层阳光房。既违反了李湘与物业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公约》,也因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改造房屋,违反了建设部关于住宅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此外,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示了朝阳区城管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上面写着:“112#业主擅自搭建阳光房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责令于6月21日8时30分前改正违法行为”等。
前日下午,李湘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还不知道被起诉的事,“我的家人负责装修的事,具体情况我要问问家人才知道。”记者询问她是否认为自己在装修过程中修建阳光房等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时,李湘称要向物业及家人再了解一下情况。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