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历经1995年、2000年、2001年、2004年四次大的调整,由原先的28个乡、14个镇调整为现在的14个镇。2001年以来,行政村也经过三四次区划调整,由原先的542个村变为217个村。在这一次次的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海安县检察院陆续查办了十余起职务犯罪案件。

乡镇撤并后的海安县行政区划图
1三乡官私分铁路建设补助款
“我真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2006年4月初,江苏省海安县原立发乡乡长徐某对前来监狱回访的海安县司法局领导流露出了忏悔之意。但为时已晚,他为6年前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和他一样的还有原立发乡党委书记彭某和原立发乡副乡长李某。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去年4月,海安县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时任海安县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的姚某涉嫌受贿2万元。经过初查,检察官发现姚某不仅有受贿行为,而且有贪污行为。这一查还“拔出萝卜带出泥”,一起隐藏数年之久的乡官贪污窝案浮出了水面。
2000年上半年,立发乡、南屏乡被撤销,设立城东镇。在得知撤乡消息之后,时任立发乡副乡长、海安县支援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支铁办)成员的李某向姚某提议从支铁办拨些钱分分,得到姚某的同意。二人经与时任立发乡乡长的徐某商量,由姚某负责将国家铁路建设综合补助资金35万元拨到立发乡水利站的账上,再从该水利站账上套取35万元现金。事后,徐某将此事向时任立发乡党委书记的彭某汇报,得到彭某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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