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16日电(杨继云、董艳艳、李霞)在车辆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况下,两个别有用心的人竟然隐瞒真相、用诈骗手段将一辆价值5万余元的农用车售出。腾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深入调查,及时破获了此案,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
2月15日,腾冲县中和乡村民段某报称,其在购买一辆农用车时被人骗去2万多元钱,请求公安机关为其追回经济损失。接报案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传唤。经查实:董某(男,36岁,腾冲县中和乡村民)于1月9日将自己的一辆“力帆”农用车以1.7万元典当给某旧货回收中介典当寄售服务中心,双方商定典当期限至2月11日,共33天,其间董每天支付当铺1%的高额利息。2月10日,腾冲县人民法院因董与他人借款纠纷一案将该车查封扣押,并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铺经理鄢某(男,35岁,湖北省天门市人,腾冲某当铺经理)。2月11日,董在明知车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又将车以5.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段某,当日下午双方即到当铺交易,而鄢某为了捞回赎金,竟也故意隐瞒了车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事实。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鄢支付了赎金22600元,向董支付3900元。
目前,鄢、董二人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