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16日电(记者 浦琼尤)记者从云南省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该省个旧市正式启动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四万多名城市贫困人口可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和温暖。
据了解,持有《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个旧城市居民,按"低标准、广覆盖、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补助。患一般疾病及恶性肿瘤、肾衰竭(尿毒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三种疾病的70岁以上的低保对象,其自负医疗费用可给予适当补助,以减轻因巨额医疗费用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困难。
为了方便这些救助对象购买药品,个旧市还给6家社会信誉好、营运规范的药品销售企业颁发了《城市特困居民优惠药店定点药店》标牌,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可购买零利润常用药品。
个旧市1998年起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至2005年8月,该市共有低保对象42559人,占全省低保人数的1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