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8日电 (章洪丰) 今年以来,云南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按照公安部、云南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多措并举保安全降事故取得显著成绩。截止目前,云南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数、财产损失数、死亡人数等三项指标同比去年全面下降,降幅分别达44.61%、35.46%和9.68%,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云南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云南道路里程位居全国第一,又以山区道路居多,公路等级低,道路交通环境相对恶劣,这成为云南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客观因素;而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又成为诱发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据悉,今年1至10月份,仅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法超车就已共造成1099人死亡。
为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云南交警今年来集中开展车辆和驾驶员、汽车教练员及考试员、驾校和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的整治,重点整治超速行驶等12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行动,严治超限超载,整顿汽车生产、销售、车辆改装和报废车辆回改拆解企业,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为从源头上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云南交警多管齐下,在全省深入开展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又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并与安监、监察、公路、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省高速(等级)公路交通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同时大力推行“三长”(乡长、镇长、村长)负责制,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度、安全责任监督考核制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主,努力构建“责任明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云南全省共发生一般程序受理的交通事故5708起,死亡2406人,受伤6228人,直接财产损失2973.6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598起,下降44.61%;死亡人数减少258人,下降9.68%;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633.79万元,下降35.46%,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标全面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