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报会现场
6月2日,笔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公安机关打击收费公路偷逃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行为首战告捷,7名偷逃车辆通行费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07年以来,昆明至保山高速公路部分长途货运驾驶员采取以倒换过路卡、套用其他车牌和假冒军车等行为逃交车辆通行费,仅2007年一年就给国家造成近2亿元的损失。为了维护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利,2008年3月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公安厅为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治偷逃车辆通行费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提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偷逃车辆通行费2000元以上的,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4月18日,云南公路开发投资公司昆安高速公路昆明西收费站发现3起5人偷逃通行费,随即向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报案。案件列为公安厅督办案件。经过公安机关历时一个多月的侦查,辗转个旧、梁河、保山等地,侦破3个团伙,其中,7人由于数额较大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完)(李文圣)